对全南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的启示
●钟才彪曾钰成
养老服务业作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一项重要民生保障,已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改革,就这一问题,全南县政协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近年来该县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狠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该县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按照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要求,以及对比发展较好的先进县市,该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
目前,该县的发展目标盯在发展公办养老机构上,在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问题上,没有具体的目标和详尽的规划。且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不足,除政策性养老救助对象外,主管部门和养老机构都不愿承担更多的养老义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缺乏基础设施以及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础作用也未能正常发挥。加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工作滞后,显然不利于该县养老事业社会化发展。通过调研,我们认为:
加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在综合改革上有所作为,打造养老服务业多方参与、相互配合、互助共赢的良好发展格局,形成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共同发展,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协调推进,养老服务业和其他行业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应及早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将条件比较成熟、资产闲置比较严重的县社会福利中心列为试点单位,推行“公办民营”模式,认真制定改革方案,积极付诸实施,以盘活国有资产,为养老事业新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优惠建设用地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和企业,鼓励民间开办规模型、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经组织批准到民办养老机构中任职和从业,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全力推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量的养老在于家庭,在于社区。要根据不同情况,解决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活动场所的问题。县财政对每个运行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安排2万元运营补贴,由县老龄办监管使用,主要用于重点困难对象的日常照料及家政服务补助。同时,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排3-5个公益性岗位,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机构的服务监管。民政部门要组建专责巡察机构、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对民办及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养老机构的准入、补贴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机构的运营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严禁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改变养老服务性质,从事核准范围以外的业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停发甚至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对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养老服务机构,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其实施惩治。组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员队伍,聘请热心养老服务事业的老年人担任质量监管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作者单位:全南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