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第二中学校长蔡春根私设“小金库”被免职

07.09.2015  12:51

  9月6日,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近日,赣州全南县纪委查处了该县第二中学校长蔡春根(正科级)私设“小金库”问题。

  经查,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蔡春根在任全南县第二中学校长期间,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形式,私设“小金库”44万余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开支、购买烟酒茶叶、土特产及发放学校行政人员补助等。

  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报全南县委同意,给予蔡春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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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