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人获评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

08.03.2018  14:21

  3月7日,从省妇联获悉,我省10人获评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6家单位获评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获评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的是:刘云娟(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光明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胡丽鹏(新余市岩宏种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丽峰(贵溪市妇联主席)、樊文婕(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雷海燕(上饶市政协办公厅副调研员兼上饶市铅山县篁碧畲族乡党委书记)、陈玉珍(抚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吴园梅(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检修车间电气组工长)、凃雅雅(江西省永通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璐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马小立(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九针社区主任)。

  获评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单位是: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五中队雅格泰女子示范岗、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景德镇瓷厂彩绘车间贴花班组、赣州市于都县长征源合唱团、宜春市女企业家协会宜丰县分会、吉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