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佳球迷”遭遇肖像侵权

07.06.2023  16:08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赵岑雨 曾钰莹 实习生陈子怡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 现年75岁的二牛,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为中国足球摇旗呐喊,曾获得“全国十佳球迷”“江西省足球形象大使”等荣誉。

  然而,这位“资深球迷”却在去年遭遇肖像权纠纷,一家微信公众号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照片。日前,该案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审理终结,最终桂二牛接受致歉并获赔两万元。

   提起诉讼

  2022年11月,桂二牛向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其原因为某微信公众号“家乡重庆”发布了一段《重要突破!它不再是绝症!厉害了我的国!》的视频,该视频开始后的0~5秒钟内使用了“中国球迷桂二牛”的形象和照片,后又陆续播放广告。桂二牛认为该行为侵犯其肖像权。

  桂二牛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该公众号的运营方——厦门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家乡重庆”微信公众号上,刊登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书;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两万元的赔偿金。在该案一审阶段,某文化传媒公司经传唤未到庭,也未作答辩。

  浔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文化传媒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桂二牛的肖像,已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除影响,对桂二牛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精神损失。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为桂二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其负责审核发布的“家乡重庆”微信公众号上向桂二牛赔礼道歉;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向桂二牛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但并未提交新的证据。今年2月2日,九江中院驳回了某文化传媒公司的上诉请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某文化传媒公司拒不履行,桂二牛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文化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履行赔偿义务。

  随后,浔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有充分的履行能力,便迅速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再次联系吴某,告知其若仍故意躲避执行则将会把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吴某听后立即表示愿意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致歉声明,并支付精神损失费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