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召开全市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颁奖典礼暨新闻通报会

03.09.2015  16:38

8月28日上午,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了2015年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颁奖典礼。通过各地推荐自荐、组织初评和网络公示,全市评选出的13个文明交通安全企业、15个文明交通安全学校、8个文明交通安全村、6个文明交通劝导站、26个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员以及25个文明交通守法司机受到了表彰。

会上,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上饶之窗网站主任邓荣军介绍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评选活动情况;与会领导向交通安全单位、文明交通个人颁发证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吴刚就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做好文明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推动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为建设大美上饶创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要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运用多种手段和载体,特别是运用好网络、手机把文明礼仪宣传到每一个人,运用网络、手机经常提醒人们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章守法,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要集中抓好重点整治,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和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同时,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把更多群众吸引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中来。通过设立志愿者文明监督岗等方式,大力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的良好习惯。二是要做好文明交通安全单位和个人的宣传,运用榜样力量,抓好典型示范。要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把文明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宣传推广做到家喻户晓,使文明交通入耳入脑入心,并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激发群众参与文明交通的意识和热情。运用榜样力量,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文明交通行动深入开展,用典型的力量带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全面提升。三是要以文明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为楷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先进模范人物的激励、示范效应,引导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使遵章守法行为逐步转化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社会文明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省公安厅交管局调研员桂小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广丰区、铅山县、玉山县交警大队宣传科长,支队直属各大队负责人及宣传人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劝导站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