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秩序稳定

16.10.2013  18:57

“两节”期间, 宜春市局 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对销售假冒、“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共检查各类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经营户7694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500余公斤,立案调查违法违规行为2起,确保了两节期间市场的安全稳定。 抚州市局 在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82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1278户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4125户次,其中检查月饼经营者1529户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51.5公斤,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 新干县局 开展的国庆节日虚假违法促销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商家80户,检查促销类广告64条,立案查处1起,规范促销广告用语15条,有效净化了节日市场环境。 赣县局 组织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行动。检查旅游经营户30户次,查处无证照食品经营户3户,现场销毁过期不合格食品6公斤。 庐山工商局 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变消费维权平台为游客服务平台,积极为游客来山旅游答疑解惑,共回答、移转游客各类咨询38件。 瑞金市局 与市旅游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及周边店、旅游社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者456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 分宜县局 通过创新开展国庆节日市场专项整顿、大检查工作,向全县社会各界发出“我要参与国庆市场检查”的邀请,受邀代表们和县局执法人员共检查商场超市4家、农贸市场5个、商店18户,规范涉嫌违规促销2起。 万载县局 重点对各花炮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52户。共下发警示通知书19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8份。 婺源县局 开展了旅游市场市场消费维权专项活动。重点打击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50余户,进行行政指导21次,调解相关消费纠纷9起,有效维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都昌县局 联合县食安办、畜牧水产局、市场服务中心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督促猪肉经营户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并指导经营户做好肉制品的自查自检,共检查猪肉摊点60余户次。 武宁县局 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商品及场所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农贸市场11个,经营户1000余户,进行行政指导9次,查获问题食品30余公斤。 德安县局 在节日期间查获2起未检疫猪肉案,罚款2万元。 安源区局 检查食品经营户2786户,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30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 浔阳区局 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检查检查农贸市场及超市25家,各类食品经营店531户次,查办食品案件1件,责令限期整改20户,下发限期办照通知15份;共受理消费投诉共计28个。 奉新县局 对节日消费比较集中的食品批发网点、零售摊点、辖区内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批发超市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收缴销毁不合格食品68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8份,立案3起。 靖安县局 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节日市场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79户次,集贸市场12个,查获不合格食品310公斤,立案查处案件7起。 信州区局 以“两个突出”强化节日市场整治。即突出区域特色,针对辖区内有等流通交易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市场、超市进行专项整治;突出维权维稳,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解工作,快速处理消费纠纷,确保节日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节期间,共调处消费纠纷23起,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乐平市局 节日市场整治中共检查食品批发经营户26户、大中型超市10户、食品店1400余户,下架不合格食品150余件,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9起,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5起,维护了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樟树市局 检查大中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户1050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件。 丰城市局 节日期间共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79 个,检查经营户104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53户,查获不合格食品160箱、假冒侵权名牌皮鞋皮具35箱,总案值达46万元。

(宜春市局/张泉,抚州市局/郭文玮,安源区局/陈朝阳,浔阳区局/段君霞,德安县局/熊辉,新干县局/曾玖红,武宁县局/朱艳梅,赣县局/彭小炜,分宜县局/赵利萍,婺源县局/廖成堃,都昌县局/张亮,庐山工商局/王平力,瑞金市局/梁海燕,万载县局/吴思思,奉新县局/熊领祖,靖安县局/程建华,信州区局/郑础谊,乐平市局/詹顺平,樟树市局/李红,丰城市局/游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