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重要调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取消春季招生

11.01.2023  14:03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深化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取消春季招生。

  据介绍,我省将统一招生时段。各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进行秋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对象为秋季招生对象。各设区市要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各中等职业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或办学点,严禁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严禁在学生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应为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中,中高职长学制一体化培养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各设区市要严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信息,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开。对办学行为不规范且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拒不整改的,暂停新生学籍注册,停止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各设区市、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