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建工作七大亮点

12.01.2017  14:31

      2016年是非同凡响的一年,全省住建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改革,克难奋进,住建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全面贯彻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省住建厅举全系统之力,高质量地完成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各项筹备工作,保障了会议圆满胜利召开。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成效之好、意义之深远,是住建工作史上的里程碑。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我省城市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20条措施”,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采取“组合拳”,大力去库存,实现了库存大幅下降,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16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面积同比下降26.9%,去化时间由2015年底的19.3个月减少到10.2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面积同比下降了40.6%;去化时间6.1个月,减少8.1个月。全年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294.86亿元,当年提取176.9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7.13亿元,有力支持了职工居民购房。张高丽副总理充分肯定了我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的成效。
        ——打赢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早谋划,早部署,抓开工,促竣工,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棚改贷款,解决资金难题,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开工各类棚户区17.1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0.92万套(户),均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全国排名居于前列。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59.2%,比上年提高27.4个百分点。赣州货币化安置的经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70%。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12.7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
      ——城乡规划工作不断加强
      大力推进省域空间规划改革,成为国家试点。省部签订《江西省空间规划》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实现由规模扩张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转变。9个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经验已在全省推开。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序推进。
      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南昌大都市区、吉泰城镇群、新宜萍城镇群等大型规划,加强对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和审查,实现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
      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和评估制度,发挥督察员作用。开展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以来,4个月共拆除违法建筑120万平方米。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调整规划和违法建设行为。
      全面启动城市设计工作,从法定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篇和重点区域专项城市设计两个层面,推动城市设计工作。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认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召开现场会有力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萍乡市试点工作在国家绩效评价中名列前茅,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3个省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景德镇市成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组织学习厦门先进经验;推进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召开项目融资对接会,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破解融资难题。开工建设55.8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着力推进48个县(市)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召开全省污水管网融资工作会,加大金融协调服务,全年完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900公里。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建筑业实现新发展
      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5千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走出去”成果累累,对外承包工程总产值列全国第13位。全年新增特级企业5家,达11家。3项工程入选鲁班奖。新增绿色建筑项目55个、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累计160个工程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面积突破2000万平方米。
      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省政府印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上海召开全省学习考察座谈会,部署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6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工作。
      贯彻落实“降成本、优环境”,支持重点骨干建筑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侨企创新创业发展;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治理,共清退各类保证金6.1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推进建筑业“营改增”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营造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
      狠抓建筑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5县1镇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和城镇,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深入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8%和95%。省政府公布了第二批14个历史文化街区。加快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新余、樟树2个试点有序推进。
      以限高限大治乱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房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工程,120个百强中心镇污水设施建设基本完成,20个鄱阳湖沿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分宜等3县列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36个村镇入选中国传统村落,2镇4村入选第三批全国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示范,17镇23村被评定为首批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4个镇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