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10.09.2018  16:38

 

 

            9月8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太原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指示要求,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就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进行部署。副省长、公安厅长、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秦义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扫黑办”副主任、部刑侦局副巡视员童碧山莅会指导。             秦义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太原会议”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斗争勇气、更实的斗争举措,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压倒性伟大胜利。要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划推动专项斗争。提高政治责任感、增强斗争紧迫感、提升工作使命感,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围绕“第一年打击遏制”的目标,用劲发力,力争在年底前再深挖一批线索、侦办一批案件、铲除一批黑恶势力。要坚持以更实的工作措施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各地要把发现掌握有价值线索作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来抓。针对派出所录入线索少,切实加大主动获取线索力度;充分依托运用大情报、大数据手段,加大重大线索研判力度,提高线索转化率,实现线索向打击成果转化;要严格落实规范核查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督办线索,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要坚持以更大的斗争决心打深打透涉黑涉恶犯罪。各地要加强在侦案件组织指挥,组建强力专案组,迅速掀起专案攻坚新高潮;要精心组织集群打击新战役,将黑恶势力全部及时彻底打掉;用足用好法律政策,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文件,提升办案质量,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确保经办的每起案件都能立得准、查得实、诉得出、判得了。要坚持以更严的纪律保障坚决严打“保护伞”。聚焦公安队伍自身问题,重点查处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徇私枉法、降格处理等问题,为专项斗争提供过硬的作风保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机制,落实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快速反馈”工作要求,深挖彻查“保护伞”。要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推动各项打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正在开展的“四打击一整治一追逃”、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云端2018”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要下大力气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区域,解决一批突出治安问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要坚持以更强的工作合力扩大斗争成效。畅通与纪委监委、组织、检法司等部门的线索移交和反馈渠道,协同开展特定行业领域的线索摸排和专项打击治理。要有计划、有步骤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童碧山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成效,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冬庆对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兼办公室主任胡满松传达了公安部“太原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宜春市、上饶市公安局和新余渝水分局、上饶鄱阳县公安局就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了发言。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烁,在家厅领导出席会议。全省设区市公安局长、常务副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治安支队长、刑侦支队长;省直管县(市)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全省县(市、区)公安局长以及省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