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9月7日从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9日零时,随着南昌、省直医院最后一批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标志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启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的“以药补医”旧机制将在我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难啃的“硬骨头”。实行药品加成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等出台的政策,即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该政策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医疗机构逐利行为显现,成为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采取“自下而上、先易后难”的推进策略,2012-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实现全覆盖;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分三批在7个设区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改革推进安排,2017年,把南昌、赣州、吉安、抚州城市公立医院和省直公立医院作为最后一批改革目标。至此,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总的看,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在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从一城一地改革向区域全面改革转变,从单项改革向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转变,与改革前相比,取得了“三降两升”的改革成效。“三降”:即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增幅由19.5%降至10.65%;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药占比由46.82%降至38.67%;群众就医负担逐步减轻,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32.47%降至28.54%。“两升”:即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由8.1%提高至12.06%;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逐年增长,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由27.15%提高至33.01%。2016至2017年,我省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结果都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中央财政连续两年安排专项奖励经费;新余、芦溪两地公立医院改革入选国务院“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名单;新余、于都分别入选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