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省委和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江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04.06.2014 13:46
本文来源: 残联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残疾青少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研究决定,共青团江西省委和江西省残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江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江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主题是:“心手相牵,共享阳光”。服务对象以35周岁以下的残疾青少年为主,并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的服务内容是,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围绕以下五方面内容开展志愿助残工作。
一是日常照料。开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邻里互助、心理疏导、励志分享、出行便利、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
二是就业支持。开展就业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和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创业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手续办理等志愿服务。
三是支教助学。开展送教上门、培智教育、残疾人扫盲、扶残助学志愿服务。
四是文体活动。开展陪伴残疾人读书、看电影、送文化进社区、残疾人特殊艺术辅导、感受自然、残疾人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
五是爱心捐赠。动员社会公众、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主要用于现有基础上的志愿助残服务站点(重点在农村)建设,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青少年等。2014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组建助残“阳光行动”领导机构。团省委和省残联成立江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工作推动和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稳步推进调查摸底、建立数据档案;宣传动员、组织招募;分级分类开展志愿助残培训;开展结对帮扶等各项工作。三是建立一批助残示范站点。
本文来源: 残联
04.06.20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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