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排污费征收工作半年调度会召开

07.07.2014  18:09

7月5日,2014年全省排污费征收工作半年调度会在南昌召开。会议总结了2014年上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全面、及时、足额征收排污费,做到了应收尽收,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征收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工作,会议要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鼓干劲、树信心”,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力争在下半年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一是要严格排污申报审核,完善排污申报台账,夯实排污费征收工作基础。二是继续坚持“阳光收费、刚性收费,公正征收”的原则,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三是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前期筹建工作,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将排污费征收与现场监督检查有效结合起来,促使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省环境监察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设区市环境监察工作分管局长,省直管县局长,市、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