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01.09.2016  23:05

  8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鹿心社出席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持续攻坚,努力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创造新经验,奋力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奇出席并讲话,省领导毛伟明、陈俊卿、冯桃莲、李贻煌、钟利贵出席。会议传达了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精神。

  鹿心社指出,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是中央赋予江西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全省发展升级的现实需要,是做强做优做大我省国有企业的必然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自觉担负起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光荣使命,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国企改革“江西经验”,充分发挥好国有企业“顶梁柱”作用,不断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壮大国有企业实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升级,向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鹿心社强调,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要始终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毫不动摇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毫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扎实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加快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细则,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充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企业董事会建设,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大胆探索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重组整合、创新发展一批,联合“走出去”壮大一批,嫁接改造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要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坚持放管结合,理清权力界限,坚持管好资本,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推进发展战略创新,促进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持续促进国有资本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延伸,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

  鹿心社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有企业的独特制度优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机制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省属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注重发挥职工首创精神,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勇当改革先锋,主动攻坚克难,争创一流业绩,奋力做强做优做大我省国有企业。

  刘奇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要求,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做大做强、做活做优为目标,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监管、规范运作为保障,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

  刘奇就突出抓好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坚持双向互动、交叉融合,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推进“双向混合”,充分发挥“1+1>2”的倍增效应;加快机制转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改制上市,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二要坚持法治思维、市场取向,巩固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要依法放权、主动松绑,让企业“舒筋壮骨”;优化治理、规范运作,让企业“青春焕发”;剥离职能、放下包袱,让企业“轻装上阵”。三要坚持效率优先、创新驱动,加快构建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要抓好企业经营市场化,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益;抓好激励约束制度化,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抓好企业管理精细化,加快形成自身比较优势;抓好创新创造常态化,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四要坚持优胜劣汰、提质增效,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要主动减量,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等问题;优化存量,推进企业集团进行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动;做大增量,深化与央企、国内大企业的对接合作,推动国企做大做强。五要坚持分类处置、区别对待,着力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要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刘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记职责和使命,明白国有企业首先姓“”,国企改革必须由党委、政府主导和推动,切实把各项工作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里。省直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凡是涉及国企改革的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该配合的要配合,该放行的要放行。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改革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努力成为改革发展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