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圆满完成

16.09.2015  18:04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5〕6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按照《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赣煤安字〔2015〕27号)安排,从4月上旬至6月底,江西煤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

  本次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共监察矿井83处,其中:赣西南分局监察39处,赣中分局监察18处,赣东北分局监察26处,省局抽查矿井6处。共查处隐患363条,下达执法文书208份,行政处罚罚款21万元,责令全矿井停产整顿2处,责令停止作业头面25处,向地方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书1份。

  今年以来,全省汛期长,来势猛,煤矿水害防治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对煤矿防治水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煤矿防治水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煤矿水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6月份,全省煤矿没有发生水害事故。(阳俊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