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窗口建设

08.12.2015  23:37

      12月7日上午10时50分,宜春市10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暨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仪式同时启动,标志着该市市、县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和机构组建,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工作。是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和窗口建设,编制人员全部落实到位的设区市。

10月22日,宜春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同时向10个县市区下达了批复文件,对各县市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各县市区均采取了“一局一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统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立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

该市实行“倒逼”机制。11月6日,该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暨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仪式举行,并统一在各类电视、报刊、网络和手机移动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办事流程,以及不动产登记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等有关情况,并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行“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

11月30日,宜春市政府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到位、集中办公等情况不打招呼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12月7日,宜春市不动产登记局派出10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现场督导,上午10时50分,该市10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暨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仪式同时启动,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后,将具体承办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事务,统一管理房屋登记、土地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