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造纸纺织行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16.04.2014  20:19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并为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奠定基础,决定在全省造纸纺织行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列入2013年全省造纸纺织行业全口径减排核查核算表中的所有企业(具体见附件1-2),以及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行业代码为22)和纺织业(行业代码为17)的已批未建或在建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以及造纸纺织行业摸底调查表相关信息(具体表格已发送至各地总量科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此次摸底调查结果将作为核定各地造纸印染企业初始排污权的基础信息,各级环保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精干人员,采取资料收集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造纸纺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严禁企业瞒报漏报或对数据人为干扰,确保摸底调查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二)及时上报有关材料。请各设区市环保局认真梳理汇总本辖区内造纸纺织企业摸底调查表及附件3材料,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上报我厅总量处。我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信息填报情况。


 

附件:1、造纸行业摸底调查企业初步名单

          2、纺织行业摸底调查企业初步名单

          3、造纸纺织行业摸底调查材料收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