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警情录入打造警务新生态

08.10.2016  09:37

  如何让接处警数据真实反映社会治安动态,使之真正成为警情分析研判预警、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有效监督的源头?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目前,作为我省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全警情录入工作已在全省推开。据统计,2015年11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录入有效警情124万余起,其中自接警情32万余起,同比分别上升29.52%和419%。

  去年初,为摸清有警不录、有案不立等问题“底数”,省公安厅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结果令人担忧,自接警情有将近60%没有录入接处警系统,案件警情也没有完全按规定受理立案,不少案事件游离在有效监督之外。

  群众的呼声就是努力的方向。去年5月8日,全警情录入工作在全省6个试点县(区)公安机关推开。按照“应采尽采、规范录入”原则,所有案件的受理、立案均前移到接处警环节,无论是110、119、122报警台接转警情,还是百姓上门报警、民警工作中发现的警情等自接警情,都必须全部录入到“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做到“谁接警谁录入,谁处警谁录入,谁反馈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  警情进入“高速公路”后,必须按照办案程序分流处理,否则系统就会自动报警,督察和法制部门全程巡查、随时纠偏。

  “过去,在警情登记过程中,接处警单位‘各自为政’,警情信息没有汇集。”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警情录入一方面解决了接处警统计口径不一带来的接处警数据统计不科学问题,从源头上规范接处警信息录入,一方面把内外监督有机结合,确保公安执法活动全程在阳光下操作,案事件办理全程步步留痕,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全警情录入开展以来,各类数据不断汇聚,警情研判有了源头活水。省、市、县、派出所四级公安均建立了“日分析、周会商、月调度”情报信息研判机制,融合包括警情数据在内的内外部数据等信息资源,为开展各类数据的规律性分析预警、准确把握属地社会治安动态、部署开展精准打防管控提供了可靠依据。

  今年初,吉安市青原公安分局南芫派出所所辖区域内发生多起建筑工地电缆被盗案件,报警信息录入系统后,办案民警通过查询比对全市“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中的报警信息,串并案件,5月6日,该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成功破获周边地区盗窃电缆线案件数十起。

  目前,全警情录入的创新成效逐步显现,各级公安机关警情流转处理更加规范透明,各类警情数据更加真实鲜活,为领导决策、打击犯罪、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有力推动公安工作整体提质增效。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了24.4%,公众安全感达96.49%,公安机关满意率达9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