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章传智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按照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在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紧扣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和省委法治江西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协商民主实践,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商讨论,积极履行政协职能。另一方面,要切实体现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联系各界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自觉践行履职为民、促进和谐的政治责任,深入民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针对法律建设中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力支持政协委员扎实做好各自群众的联系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群众意愿、情绪和诉求。
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江西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利用提案、建议案、专题报告、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广集智慧,广纳民言,开展立法协商,提出立法建议,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施政提供丰富有益的参考。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咨询论证,积极建言献策,不断规范立法协商程序,为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积极献计出力。要把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通过提案、建议、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建立广泛的民意沟通和协调机制,促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就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组织委员进行调研视察,为破解难题提供智力支持。
发挥好监督服务作用。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通过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式积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实施,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从理论、制度和法律层面促进协商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发展。要紧密围绕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民主监督工作自然、有序、到位,促进执法成效的提高。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主动加强民主监督与立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的协调与协作,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
发挥好团结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独特优势,努力发挥界别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同工商联等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合力打造公平、诚信和法治社会。以提高法律质量为关键点,发挥政协组织包容性大和层次高的特点,把立法协商作为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把重要的立法内容纳入协商计划,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界别、专委会在立法协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
发挥好带头践行作用。各级政协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今年工作总结与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因势而谋,顺势而为,扎实推动政协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政协机关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依法治国战略成为政协人的广泛共识,使法治社会建设在政协人中率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强政协委员的法律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之中,把法治理念和思维贯穿到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的过程之中,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建设的目标之中,要通过法律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各族各界群众的法律宣传,不断营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用法、普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为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而造势。 (作者单位:赣州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