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万元 新余市“助保贷款”全面启动

18.03.2015  17:50
原标题:最高5万元 我市“助保贷款”全面启动

为切实解决新余市已参保特困群体缴费难问题,近日,新余市出台《新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助保办法”),确保中断缴费人员缴费续保,帮助特困群体实现“老有所养”梦想。

助保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只要具有我市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或零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无子女且生活困难人员、失业2年以上人员、因病因灾致贫人员等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提出助保申请。

助保办法》明确,助保贷款只能用于助保对象缴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进养老保险财政专户,不得提取现金。助保对象贷款额度根据其缴费能力和缴费水平合理确定,每年不高于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缴费金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6年。(通讯员曾辉 何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