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全面履职服务绿色崛起 展现检察新作为

27.01.2016  10:06

 

   刚刚过去的一年,江西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高检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生态检察,构筑一道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屏障,为我省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以开展规范 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重点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司法顽疾,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展现新作为 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高检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4月13日至14日,省检察院在井冈山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表示,检察机关是贯彻落 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要紧密结合江西实际,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和推进,展现检察新作为。

  出台《意见》贯彻“四个全面”

  去年4月30日,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贯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见》,同年5月21日,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和解读,引导全省7000余名检察 人员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责使命和角色定位,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积极作为。

  据悉,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 关中率先出台了贯彻“四个全面”的二十条意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新要求,在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重点强调要立足于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主动服务江西经济发展,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在保 障深化改革和推进自身改革上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等检察改革任务落实,为江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2015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12件1688人,其中大案91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08人(省部级2人、厅级16人)。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053件2970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695件42663人。

  “五项创新”升级“四个全面”服务模式

   结合工作实际,省检察院提出了五项创新举措。即探索提起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派驻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机构,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际应用,探索建立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探索建立行贿犯罪人曝光机制。对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行贿犯罪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外,一律将主要案情、行贿人姓名等情况在媒体上公开,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增强打击效果,以遏制行贿犯罪的高发势头。

  五项创新举措中有三项和环境资源保护密切相关,其中就包括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

  服务绿色崛起 构筑司法“防护网”

  作为首批全境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的省份,江西步入“打造好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的新阶段,而江西检察机关则肩负着为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大使命。

  成立全国首个驻林业厅检察室

  去年6月,江西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派驻林业厅检察室,打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通道”。

   据悉,该检察室通过与省林业厅建立案件信息定期通报、案件督办、联合调研和案件检查等制度,加强对涉林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监督。自检察室成立后,该院从全省破坏林业资源的犯罪案件中,首批选取了5起疑难复杂、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案件主办检察机关加强与林业执法部门案件信息沟通,专人负责、逐案登记、密切跟踪。

  莲花县颜某等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砍伐杉树1300多株。此案经该检察室督办后,森林公安部门加大办案力度,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案件已于2015年10月23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黎川县森林公安部门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大案,查获象牙及其制品600余公斤。因公、检、法三部门对司法管辖权有不同意见,案件后续 办理工作一度出现阻滞。接到该省林业厅反映后,该院指派检察室积极介入,收集汇总该案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对下级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指导,促使该案司法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去年12月,永丰县检察院查办的我省首例因大气污染导致生态资源受损的渎职案件开庭,由于首次侦办因大气污染造成生态资源受损的职务犯罪案件,永丰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多次联系环境、林业执法部门进行案件信息沟通和生态损害鉴定,共同推进此案侦查。

  部署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

  去年8月,江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的要求,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措施,为江西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南昌市检察院出台13条具体举措编织生态保护的检察安全网。深入查办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联合行政管理部门共建环境保护机制,与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起草《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吉安市检察院制定《吉安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专项工作、创新设立“生态检察工作站”等16项具体举措,全力服务绿色崛起。

  景德镇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采取15项具体措施,搭建“两法衔接”协作平台,构建生态保护“立体防线”。

  截至去年12月,该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起重大案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提升公信力 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使命,自身司法行为必须讲规范、守规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从2014年12月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 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司法顽疾,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零容忍”违法违纪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如: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 规插手经济活动;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和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对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 作,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提出明确要求,“要守住公正司法底线,让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就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使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对该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检察机关软实力的重要组成,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基层行”为契机,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的深度融合。突出整治重点领域,着力在严格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业务考评指标体系等四方面下功夫,一旦发现检察人员涉及违法违纪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及时依法 严肃处理。

  边查边改治标更治本

  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部署,问题查摆“见人见事见案件”,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建设,提升司法“严值”。

  如九江市检察院制定了《九江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方案》,树立问题导向,精心梳理21个重点整治内容,涵盖执法办案全领域、全过程,并将案件规范化检查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的有效手段。

   当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改,探索形成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刘铁流要求,要高度重视“抓小放大”、“边整边犯”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保证整改效果要持久。既要通过全面审视和整改纠正自身不规范的问题起到治“标”作用,更要通过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制度机制来达到治“本”目 的,制定一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办案制度,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坚决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打造过硬队伍 助力检察发展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政治立检、人才强检”的战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全方位监督“动真格”

   去年3月24日,江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大胆履职。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市分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促进依法依纪履职尽责。

  去年5月29 日,省检察院机关专门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强调,开展好“三严三实”活动,要始终保持忠诚如一的政治品格,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要始终坚守自身干净的基本底线,加强道德自律,坚持秉公用权,主动接受监督;要始终铭记敢于担当的职责使命,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仅 要严肃查处,还要坚决曝光。”刘铁流表示。

  据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组动起真格,不断拓展监督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实现全方位监督。 2014年,共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督察1067次,发现和纠正问题713个。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共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574人次,上级院纪检组长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10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68人次,诫勉谈话25人次,函询17人次。组织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涉及12个市分院和50%以上的基层检 察院,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省检察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组成三个巡视组,向被巡视院所在地市委通报巡视情况,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消除监督死角,取得良好效果。

  “培优工程”搭建人才培育平台

  去年8月,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全省检察机关“培优”工程先进基层检察院、杰出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受到隆重表彰,标志着为期三年的“培优工程”圆满结束。

  据了解,早在2012年,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创基层院建设“培优工程”,即开展为期三年的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活动,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和队伍素质的目标,力争推出一批全国、全省示范检察院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

  在“培优工程”的激励下,全省三级检察院凝聚智慧、比学赶超,将“培优工作”作为优秀检察人才培养的平台,形成“爱才、育才、用才”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拥有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优秀检察队伍。

   近三年来,全省共85个基层院、311名检察官、145个检察工作品牌申报了“培优”计划。围绕这541个“培优”对象,按照省检察院主导、市分院主 抓、基层院主体的工作布局合力培育,确保“培优”工程扎实推进,最终评选出了10个先进基层检察院、10名杰出检察官、10个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培育出了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典型,如全国模范检察院吉安县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景德镇珠山区检察院;全国先进工作者魏云秀,全国模范检察官蔡雪,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赖蓉蓉、蔡明筱、朱勇、王江明等一大批全国、全省重大先进典型,提升了江西检察影响力和竞争力,推进江西检察事业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