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之 和谐江西

28.02.2022  16:47

   编者按 :全面建设和谐江西,作为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目标之一,是省委对标中央精神、立足我省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如何推动和谐江西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今日,本版特邀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对相关问题进行阐释解读,提供对策建言,以飨读者。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环境优美、设施便利,是市民健身休闲的好去处。本报记者田 野摄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深化平安江西建设

  ■唐 俊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在全面建设和谐江西的目标中,提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要求,并对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重要部署。

  把握基本原则。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任务、面向新目标,我省推动社会治理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对社会治理的部署,突出了政治引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让群众的智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充分涌流。三是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注重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坚持以基层基础为重心的工作导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将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社区,把人财物等资源力量下沉到基层,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

  抓住关键着力点。当前,社会治理的具体矛盾、现实焦点和手段工具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在新时代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江西建设,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国家安全是社会安定的基础。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健全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筑牢国家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二是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基础。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是平安江西建设的前提。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一体推进打、防、管、控、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社会治安联动机制,注重加强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效能。三是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作为关键环节。社会治理有力有效,关键在于社会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有效化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防范综合机制,有效化解问题存量,着力管控问题增量,确保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四是把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作为重要要求。公共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保证。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全面加强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领域等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创新方法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在创新方法手段上下功夫,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添动力。一是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以机制创新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比如,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应评尽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效;健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等等。二是明确社会治理抓手。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力度,及时总结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样板。坚持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以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强化社会面巡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大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以更大力度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和“雪亮工程”建设,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把科技创新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强化智能化建设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

   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

  ■吴军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这“四化”中,第一位的是社会化。社会治理既要依靠党委和政府,又要坚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和谐江西,治理效能达到新水平,使“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深化对社会治理社会化的认识,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这主要表现在:在治理目标上,从单纯的政府需要转向以人为本,更加尊重人的价值,以人民群众满意幸福为终极目标;在治理主体上,从单一性的政府主导转向党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全民参与;在治理客体上,从政府管控社会转向服务型政府建设、多元协商共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防范综合机制;在治理途径上,从自上而下的单向行政性管理转向上下联通的双向协商互动;在治理范围上,从传统的政府大包大揽转向政府、市场、社会治理厘清职能边界、各司其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机制,推动我省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需要从价值培育、组织建设和资源配置等三个方面来把握。

  培育价值共识。价值认同反映社会成员或组织对社会治理活动价值的内在认可或共识,通过这些认可或共识,形成自身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价值定位,并最终形成共同的治理价值观。党的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一个理论体系,也是一个实践体系,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从理论层面来看,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治理的价值依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治理实现价值追求的具体手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我们要对社会治理共同价值进行培育和塑造,实现社会治理的广泛价值认同。从实践层面来看,党对社会治理的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和政治路线领导是社会治理社会化的根本保障,决定着社会治理社会化发展的方向和成效。

  健全组织系统。健全社会治理社会化的组织系统,就是要不断完善“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明晰不同行动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解决好群众所需所盼,满足他们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所谓“一核”,指的是基层党组织,它是基层治理的领导者;“多元”指的是基层政权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引领、组织嵌入和要素整合等途径嵌入城乡社会,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实现对城乡社会的有效整合,其治理能力决定社会治理的成效。社会力量则在党的规范和引导下,凭借其自治性、自主性和开放性等比较优势,促进治理动力的内生、治理功能的强化和治理模式的优化。

  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社会资源的实质是对治理资源进行分配与再分配,涉及群众获得公共服务与资源的数量、质量、途径、方式等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重心下移不仅包括服务力量、组织系统下移,还包括政策下倾、各类治理资源下沉。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公益“五社联动”,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社区与志愿服务衔接机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助互助,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保障社工、义工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加强社会治理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工作者职业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方式与高校合作培养和输送专业社工人才,提高社会服务工作的效率和专业水平,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与服务的职业化建设。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推进和谐江西建设

  ■涂龙峰

  社会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省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性循环,连续16年被评为全国综治考评优秀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把全面建设和谐江西作为未来江西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强调要实现“治理效能达到新水平”,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精神的深刻领会和对江西省情的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和谐江西,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期待,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为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顺应人民期待,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必须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要坚持富民为先,完善全民创新创业的支持服务体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加快补齐共同富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要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获取方面的均衡发展。要坚持兜底保障,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民生建设的统筹和兜底责任,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和托幼服务,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极端事件风险。

  调动各方力量,凝聚治理合力。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必须明确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各方主体的定位和职责,在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作用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健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等党员干部下沉一线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拓宽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要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搭建更多议事协商平台和公共空间,健全多元、畅通、有序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要加强基层自治,推广建设“指尖社区”,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和活动,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商量氛围,养成商量习惯,在商量中寻找最大公约数,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推广典型经验,提升治理效能。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必须重视典型经验的推广,从各地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中充分汲取营养,努力实现更好的治理效能,打造更多的善治样本,创造更多可推广的经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更多服务、管理和资源下沉到基层社区,构筑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防线”,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社会矛盾防控长效化。要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验,加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在农村的推进力度,强化矛盾纠纷源头依法治理,推动全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要推广“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工作中重视情、理、法的深度融合,注重发挥乡村“五老”人员和乡贤在纠纷调解领域的突出作用,不断创新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锚定“群众满意”,净化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必须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最高目标。要聚焦扫黑除恶,依法打击电信诈骗和传销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断增加群众的安全感。要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聚焦环境保护、房地产、教育、卫生健康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将评估工作前移,加强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群众的满意度。要深化文明实践,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质扩面、提档升级,推动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化、长效化巩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