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下村镇全面推行民事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05.06.2015  18:23

  5月26日,在渝水区下村镇甘秀埠村委民事代办点,笔者正好遇见前来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村民宋海梅,她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给代办员后,就回家等着拿证了。“以前办事不知道该找谁,需要什么材料也不清楚,更不用说来回跑费时费力,还不一定办得好。现在只要把材料交给村干部就行,方便多了,真是切切实实帮我们农村群众解决了办事的大难题。”宋海梅的一番话也是实行代办服务以来下村镇众多群众的真切感受。自今年2月该镇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以来,变“群众上门”为“干部跑腿”,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干部跑腿代办,群众方便又省心

  据了解,甘秀埠村委是该镇较为偏远的一个村委,加之交通不便,村民到乡镇政府办事非常不方便。“在民事代办工作开展以前,村民到集镇办事,途中骑车往返时间就需要将近1个小时,有时到了便民服务中心,材料没带齐或者因为不符合规定,让他们走了不少冤枉路。”村委书记朱冬平介绍说,甘秀埠村委共有2000多人口,近三分之二的青壮年劳力都外出务工,家里多是留守老人和儿童,推进村级民事代办制,极大地方便了偏远村委的村民和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者。“现在村民只需要把材料拿到代办点,代办员会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以及代办事项是否能成功办理,这样不仅减少了村民办事来回跑的麻烦,而且提高了为村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甘秀埠村委民事代办点,笔者看到墙上挂着岗位监督牌,上面公示了村委会成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在代办室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本工作台账,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给村民代办的大小事项。村委会计兼代办员林润珠告诉笔者,村委会成员都要轮流值班,都是民事代办员,“如果群众有什么要到镇里办结的事项,可以先给村委打电话咨询要准备的材料,我们收集好材料后,会定期去镇里帮群众办好,然后再把办好的事情交回群众手中。

  “除了结婚证、离婚证这些需本人到场的我们不能帮着办外,其他像办理流动人口证、独生子女证等我们都可以代办。”林润珠说。现如今,在下村镇,像准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医疗报销、社保缴费、建房审批等20余项事项,村干部都能跑腿代办,村民足不出村就可以把事办成,这项贴心的“民事代办”服务也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一套机制保障,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民事代办制”规范化、常态化,该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下村镇村级民事代办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向各村委发放民事代办实施方案、《致全区广大农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户宣传民事代办相关政策,使这一便民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方便农村群众。

  “目前,村级民事代办做到了全覆盖,下辖的18个行政村均设立了民事代办点,共安排了36名民事代办员,除了安排专职代办员外,还安排村委干部轮流值班,以防代办人员因故不在岗时,无人代办的情况发生。”下村镇党委副书记桂发根向笔者介绍,每个村委都建立了村级民事代办室,配备了电话、公示栏、台账,悬挂了岗位监督牌、制度牌、代办点门牌,方便村民在代办过程中了解代办流程及相关规定,村民有事随时可以通过岗位监督牌上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代办员。

  各代办点统一实行“三个一”,即:有一张村干部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表,有一张民事代办工作职责表,有一本代办、咨询、服务登记簿。对群众办理的事项,代办员们严格履行不推诿、不拖延、不收费、不吃请的“四不”要求。同时,还将“民事代办”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干部年终考核,定期对各村民事代办点工作情况明查暗访,结果与村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补贴、调整任用直接挂钩,督促为民服务机制有效落实。

  民事代办制推行以来,该镇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蔚然成风。截止到5月中旬,该镇共为群众代办各类民生事项1200多件,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提起“民事代办”,当地的群众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架起了干群之间的一座“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