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常抓不懈 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06.2014  20:15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缓解资源约束、保障资源供应、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近年来,吉安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节约优先战略, 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目标,努力践行“惜土如金、用土有规、点土成金、管土有方”的理念,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走出了一条具有吉安特色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市先后荣获2012年度“全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成效显著单位”、“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单位”和2013年度“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在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皖赣苏三省“双保工程”2013年行动推进会和今年赣苏皖三省政府秘书长会议、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泰和县和安福县被评为“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一、时刻惜土如金,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大战略

土地需求是无限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该市始终坚定节约集约用地的思路和方向,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认识高度统一,牢记在心、步调一致,节约集约用地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一是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历来对节约集约用地高度重视,常抓在手、常抓不懈,经常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可持续发展、负责任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丝毫不能放松。市委王萍书记和市政府胡世忠市长在全市性大会上和基层调研督查中多次强调,不要动辄供地100亩以上去招引项目,要在土地集约利用上做足文章,不断提高供地率、利用率、投入产出率,推进集约、节约、高效用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调度部署工作,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考核驱动。 每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强调。市政府每年都下发《土地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将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地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奖励120亩、100亩、8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将其作为推荐评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重要依据,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

三是约谈促动。 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实行供地进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制度,不断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率。对在一定时期达不到全市平均供地率的个别县(市、区),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督促整改,对排名后三位的,由分管市长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严重拖全市后腿或受到上级批评的,由市长对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特别是前不久全省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率和利用率情况通报后,该市高度重视,市政府胡世忠市长亲自组织调度,写信给各县(市、区)长,并抄送县(市、区)委书记,强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两率”。

二、坚持用土有规,严把节约集约用地总开关

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管理粗放、闲置低效利用情况,该市坚持从抓好规划管控、土地供应、批后监管等三个关键环节入手,严格把好“三道关口”,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一是严把规划管控关,从“服务项目”向“服从规划”转变。 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在遵循产业布局的前提下,按照大项目大布局、小项目巧安排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具体项目用地,努力避免边角废料地浪费弃置。在具体项目选址上,做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的,能少占地的不多占地。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任主任的规划建设委员会,对各类项目进行规划评审。其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是项目能否通过评审的关键性指标。仅在今年4月份的主任会议上,就有几个项目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偏低而未能通过。

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招商”向“选商”转变。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严控用地规模,出台了《吉安市工业园区工业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园区项目前置准入条件,对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或用地规模低于10亩的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采取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方式进园生产经营。一些地方在此基础上还适当提高了标准。如井开区提高到5000万元。明确所有入园工业项目原则上投资强度和实现税收分别要达到150万元/亩、8万元/年·亩以上,其中省级重点园区分别要达到200万元/亩、12万元/年·亩以上,还必须符合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环保等要求。同时,规定各工业园区必须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执行项目准入审批规定,以产业集约化促进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如井开区专门设置了项目入园评审和入园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所有拟引进项目必须经过这两道关口审批后才能进驻。其中入园评审主要是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从项目用地位置和规模进行准入评审,对影响整体产业集约化和土地利用粗放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入园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则是对项目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开竣工时间,避免项目建设随意性。

三是严把土地供应关,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对拟落户项目提前拟定供地方案,确定供地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定除安全生产或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建单层生产厂房外,其他项目和所有项目的办公生活配套用房必须建设多层、高层建筑,努力保障其用地既不超出当前需要,又能适应中远期发展要求,做到宗地集约利用。对确需建一层建筑的,由园区管委会审批,且建筑物层高不低于8米。井开区还特别明确项目首次供地原则不超过100亩,如确有需要的可预留规划发展用地,对于首期实际投资和建设进度未达到约定条件的,坚决不供后期用地,严禁虚假包装项目圈地。

三、努力点土成金,打好节约集约用地组合拳

在实践中,该市紧紧围绕开发整理、综合整治、清理闲置、盘活低效和创新模式等突破口,深度挖潜,增容改造,有效拓展了用地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聚“真金白银”。

一是开发整理“造地”。 按照“先造地、后用地,先做加法、再做减法”的用地思路,大力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2011年以来全市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0个,建设规模8.84万亩,新增耕地2035.77亩,昔日不规则的“烧饼田”整理后成为“田成方,路成线,沟渠成网”的高产农田。全市完成土地开发立项204个(含60亩以下),实际建设规模6.94万亩;验收土地开发项目153个,新增耕地4.72万亩,连年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是综合整治“腾地”。 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累计实施试点项目42个,总规模5.56万亩,争取周转指标2.43万亩;切实抓好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市级专项规划2012年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3个项目片区实施方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实施试点项目15个,争取用地规模1.26万亩。全省18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之一的永丰县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去年全部竣工,通过省级验收并获通报表扬,新增耕地1560.6亩。

三是清理闲置“增地”。 结合本地实际,每年都针对性地开展工业园区用地、城区经营性用地等清理整治活动,及时依法处置闲置用地,实现了常态化管理。特别是2012年,组织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攻坚战行动,全面清理撤地设市以来中心城区出让的480宗、1.38万亩经营性用地,发现66宗、2720.47亩经营性用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及涉嫌闲置等情况,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置。其中,督促开工或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63宗、2691.57亩;征收土地闲置费1宗、19.99亩、60万元;收回土地2宗、8.91亩。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召开后,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省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各项工作。

四是盘活低效“省地”。 对拟收储或收回的低效用地,原则上按项目原取得土地成本,建筑物按重置成本评估并折旧后的评估价,附着物按投入的开发建设成本给予补偿;对机械设备、搬迁费用和土地基础设施投入不予补偿。同时对愿意继续在园区投资的企业,另行安排土地并按程序供地。如2011年以来井开区先后收储处置低效工业用地56宗,面积3414亩,年均1100多亩;吉州区先后收储处置低效工业用地4宗,面积310余亩。近几年,井开区每年供地面积都在3000亩以上,其中三分之一是通过这种方式盘活腾出来的。

五是创新模式“生地”。 一方面,政府投资筑巢引凤。 井开区通过组建金庐陵公司建设标准厂房和各种配套设施,吸引了大批企业落户。2010年8月开工建设的总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的通讯终端产业城,引进了投资逾20亿元的9个大项目,企业入驻率达90%。并规定企业入驻投产后,对租用的厂房可选择认购,土地和建筑物以成本价出让。既增加园区厂房面积、完善各项配套、实现设施共享,又节省企业建设厂房时间和资金,利于集中资金扩大生产,实现了园区和企业双赢。 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筑巢引凤。 井开区通过引进六星集团、深圳科汇通等实力强的企业建设大规模的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并以商招商,引进了年产值达60亿元的柏兆电子、智武高科等企业。这种模式除具有政府投资筑巢引凤的优点外,还有政府不愁资金投入、不愁商家落户、不愁土地闲置的优点,实现了厂房投资商、实体企业、政府完美三赢。

四、做到管土有方,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节约集约用地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构建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是根本。该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不断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向更高层次发展,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增长,促进科学发展、永续发展。

一是批后监管见实效。 一方面,建立项目建设综合验收制度。 在供应工业用地时,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约定开竣工时间,建设期最多不超过3年。工业项目用地单位按约定期限竣工,经园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用地规模等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其中特别明确凡国土资源部门未出具用地复核验收意见或复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另一方面,建立项目用地情况考核通报制度。 年初核定企业上年度的单位土地工业年产值、创税率、投资强度、综合容积率等考核指标,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优异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如井开区对综合容积率超过1.5的企业,通过该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奖励,其中容积率在1.5-2.0的奖励50%,容积率超过2.0的奖励70%。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企业三年内不得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不得再申请新增用地,情节严重的,收储其空闲厂房和土地。

二是执法监察出重拳。 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去年4月份开展了全市项目用地、农村村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纠正和制止了项目违法用地18 宗、面积1663亩,农民违法用地建房614宗、面积137.3亩。今年从3月下旬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开展了督导巡查,查处项目违法用地18 宗、面积626.14亩,农民违法用地建房33宗、面积5.9亩。特别是4月28日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该市迅速贯彻会议精神,转发省里工作方案,部署全面清查2008年1月1日以来未经批准的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情况。各地按照“县级督促指导、乡(镇)政府组织落实”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了清查小组,采取逐户量算面积、核对审批文件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清查。切实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对违法用地采矿行为,采取强力措施查处到位,连年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2013年度荣获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第一名。

三是维护权益促和谐。 积极改善民生,增加人民群众福祉,专项治理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问题。对全市2012年以来获批的202个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补发各类补偿费用485万元,确保了所有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补偿到位。不断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创业就业扶助等政策措施,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