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采取措施全面部署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

06.03.2017  23:02

  一、召开全区宗教界人士会议,集中学习《慈善法》和《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通知》。二、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几个宗教场所带头参与和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其它宗教场所跟进。三、由区政府牵头,民宗局负责联系,民政、宣传、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分别制定鼓励和扶持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四、坚持慈善与传教相分离的原则,即捐赠不得附加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条件。五、宗教团体和场所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六、慈善事业不得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和事。七、宗教团体、场所要科学谋划、合理统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扎实做好慈善工作。八、对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宗教团体、场所及个人及时予以表彰。

  (吉州区民宗局 吴吉开)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