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八期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21.02.2014  13:32

各出资监管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要求,加快培养一批职业经理人队伍,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将继续于2014年3月、7月举办第十七、十八期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所有获得职业经理资质的人员录入中国国家人才网人才库(wwww.cnchr.com.cn)。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选派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特点

四大课程模块共14门课程,紧紧围绕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九大运行平台和三个系统”,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决策、管理层提升“八大能力”:包括团队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资本运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沟通公关能力、危机管理能力、企业文化建设能力。培训内容不仅系统化,还紧密结合了国际上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实务,可帮助学员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方面的能力。

三、报名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工作满5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达到相当于大学专科的知识水平,工作满10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7年以上。

      3、获得“中级职业经理资质证书”5年(含)以上。

4、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及其它有管理创新的优秀人才或绩效突出的人才。

            四、报名方法

      1、填写《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

      2、交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1寸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资质认证

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认证由四部分组成:笔试(论文写作)、测评(对管理潜能等方面的测试)、面试(论文答辩)、业绩评价(对实际工作业绩的考核)。四项考核的总体评价得分为学员成绩。

通过考试和评审合格的学员,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颁发《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并授予中国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资格认证证书铜牌。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3月和7月分别开班;学习期限跨度为10个月,每月2天(利用双休日上课,培训地点在南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学员还可获得全年48天免费远程直播培训课程(由政界、学界、商界精英授课,可提供课程安排及师资名单)。

各设区市如有二十五名以上学员报名可在当地单独组班。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3月16日前将参加第十七、第十八期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的学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我委培训评价中心。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103室。

2、联系人:陈  蒂。联系方式:0791-87139707(兼传真),13870666461。

附件一:第十七期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第十八期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培训班报名表

 

 

 

二0一四年 二 月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