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八部门联合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02.12.2015  10:18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从12月1日起至春节前,我市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国资、工商、工会八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进行处罚;对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将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尽快执结。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举报投诉426件,立案391件,结案386件,结案率为98.7%,其中,欠薪案件319起,结案316起,结案率达99.06 %,欠薪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