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广八项新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14.12.2013  12:22

  原题:江西省推广八项新机制 首创网络监管信息平台

  12月12日,记者从省综治委获悉,江西省建设领域全面推广创新民工工资管理的八项新机制,其中,最关键的是从计量工程款中预留12%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凡是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从源头根治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顽疾。

  近年来,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且数额越来越大。针对这一问题,我省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明显,陷入了“年年清、年年欠”的怪圈。

  为了从源头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省综治委和省交通运输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保障民工工资发放的“八项机制”,即:承包合同确认、民工信息注册、民工工资预存、民工工资核算、民工工资支付、民工工资监管、违规责任究查、信用记录档案。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被投诉举报,经建设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评先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录入建设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同时,书面告知人民银行将其录入银行诚信系统,并不予为其办理贷款。

  我省还在全国首创民工工资管理网络监管信息平台,专门开发了一套民工工资管理软件。软件设置了红、黄、绿三种信号,分别对应“整改、关注、正常”三种状态,当出现红色、黄色预警信号时,软件将自动发出监管指令,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实现了民工工资管理网上动态化运行和动态化监管。

  据悉,民工工资管理的八项新机制已在交通系统试点成功。在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务工的5万名民工,均及时足额领取了工资,实现了民工工资“零拖欠”,民工“零投诉、零上访”,取得了民工兄弟满意、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满意、监管单位满意的良好效果。(记者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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