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02.04.2015  19:2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何柳斌报道:4月1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期将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的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省直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对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工作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我省要求,4月30日之前,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全面自查。

  5月1日至6月30日,省财政厅还将会同省接待办、省直机关纪工委将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对象是:有具体举报线索的,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的,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不按时上报自查工作情况的。鼓励单位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或免予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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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