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八项规定”满一年,治理不是一阵风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明确提出:“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一年后的今天,回首党中央推进党风、政风建设的过程,人们的普遍感受是坚定务实、雷厉风行、大得人心。
“八项规定,绘出执政‘新坐标’”,这是一年前人们对八项规定刚一出台时的评价;“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党风为之一变;机关里花架子少了,干实事多了,政风为之一变;奢侈浪费少了,勤俭节约多了,民风也为之一变。”这是一年后网友对八项规定实施效果的评价。短短一年,党风政风,新风扑面,何以出现这种美好的景象?
中央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中央以身作则,出行不封路、不清场,基层便会心悦诚服,主动跟从。中央反对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基层就不能铺展浪费,继续迷恋形式主义。上行才能下效,上行就会下效,上面有操守,下面不敢乱来。
谁乱来,谁吃不了兜着走;谁阳奉阴违,谁就可能被处理。八项规定不是摆设,而是实打实的规定;违者必究,不留情面。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不处理,无以立威;不处理,更难以捍卫八项规定的尊严。有如此多的人被处理,既彰显出中央维护八项规定的决心,也可看出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自以为是,拿中央政令不当回事。
最关键的是,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只刮一时,也不是简单下发就算了事,而是通过严格的制度跟进,确保八项规定持续发力。简言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5月27日,全国纪检检查系统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要求做到“零持有、零报告”;7月,中办、国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8月,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提倡节俭办晚会……10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作风建设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
当然,应该清醒地看到,制度的篱笆再紧,也总有漏网之鱼;密集出台这类禁令,并不等于就能荡涤掉所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盘点一年来的治理成果,还有两个现象值得关注,其一,一些人顶风作案,已非个例。一些官员认为,中央治理,就是刮一场大风,下一阵急雨,风来草自偃,雨过地皮湿。谁顶风作案,谁自然要冒被拿下的风险;但谁真的深挖痛整,谁保不住过后后悔“吃亏”。这就需要继续保持治理状态,毫不松懈,免得出现反弹的情况。
其二,不能只盯住最基层。中央纪委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各地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380起,其中发生在县处级、乡科级机关的17163起,占总数近99%;处理的19896人中几乎全部是县处级以下干部。这固然说明县乡以上的官员较为自觉,但不能说明就不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只不过更隐蔽,或者监督镜头没有照进县乡以上的机关和官员,因此,无论是谁,只要违反八项规定,都必须依法依规处理。
“为政贵在行”,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应始终保持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之状,必须做到“常、长”二字,即经常抓、长期抓,落实八项规定没有终点,也没有止境。为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除了强化制度监督,还需要尊重民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最有监督动力,发动民众,八项规定势必更有威力。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