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华:公共设施面前不能没有公德之心

23.04.2015  10:36

  环顾身边周围,在我们所生活的公共空间,总是随处可见公共设施被人为破坏和损毁的现象。比如,街道上供行人骑用的公共自行车、公园中供游客休闲的公共桌椅、小区里供居民观赏的公共花草,等等。何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一些人严重缺乏公德之心,总感到这些设施与己无关、不关我事。正因为如此,丝毫没有一点主人翁意识,往往只顾自己眼前和当时便利就行,至于会不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今后还能不能用到,根本就不去考虑和过问。在这种情形下,自然难有爱惜保护的强烈意识和主动作为。

  俗语经常讲,公共空间,有你、有我、也有他。同样,公共设施,属你、属我、也属他。一句话,任何的公共设施,都是大家所有、人人共享、集体受益的普惠资源,不是任何个人独属的私有物品。可以这样说,任何只顾自己方便而对公共资产不加爱惜和保护、随意破坏和损毁的举动,既是一种品德修养低下、极端自私自利的不仁表现,也是给他人带去麻烦和不便、侵犯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不义行为。不仅在情理道义上要遭来公众的指责,在良心道德上也要受到自我的谴责。因此,任何一个有道德、有素质的人,面对公共设都不会产生置身其外、与己无关、不闻不问的旁观者思想,更不会出现人为故意破坏损毁的不文明行为。

  不可否认,受制于个体道德品行和能力素质的差异,面对公共设施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视为己出、感同身受的强烈主人翁意识,相当一部分人仍然会产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局外人思想。殊不知,公共设施是你我大家齐享的公共福利,只有大家一起爱惜保护,才能大家长期受益得利。试想,如若人人都抱着只顾自己方便、不替他人考虑的思想,那么我们既不是破坏公共设施的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在这种情形下,公共设施再完备完好,也终将会面目全非,其结果人人都难以享用到社会的公共福利和普惠产品,最终受害的只能是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设施并非与己无关,而是息息相关。爱惜保护与否,既事关他人能否得到方便,也事关自己能否长期受益。

  我们每一个人与公共设施都是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大家集体受益得利;公共设施残缺不全,大家集体受损受害。一句话,爱惜保护公共设施,大家方便,人人受益;破坏损毁公共设施,大家麻烦,人人受害。因此,在公共设施面前,我们每个人只有全力爱惜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丝毫破坏损毁的资格和权力。当我们想要对公共设施不以为然、漠不关心的时候,不妨做到“三个问一问”:一是问一问自己,如果这个设施是自家的,还会不会这样做?既然不会,那就请反省和收敛自己的不良行为,不要那么的自私自利、不负责任。二是问一问自己,自己是否确定今后不再享用这个设施?既然不能确定,那就请多尽一点爱惜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既为自己也为他人在日后享用时提供便利,而不至于增加麻烦、留下悔恨。三是问一问自己,如若自己不爱惜保护,对自己和他人又有什么益处?既然没有任何益处,又怎能做出这种不仁不义的事情,道义上怎能心安理得,情理上于心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