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 推进聘任制试点

04.12.2013  20:31

  今视网12月4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4日,江西省人社厅贯彻三中全会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2014年有望出台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我省也正在进行具体探索。与此同时,我省进一步推进南昌、九江两市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2014年出台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

  2012年年底,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社部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就表示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开遴选三项试点工作,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

  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公务员培训监督处处长何仁缘表示,2014年国家有望出台具体办法,我省也正在加紧研究公务员分类管理问题。

  “主要在公务员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实施分类管理试点。”何处长介绍,这些岗位的公务员工资与级别挂钩,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

  其实,2012年在南昌启动实施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就是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先行探索。该方案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中,执行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等7个职务层次工资标准,职务工资比照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解决了基层公安民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省纤维检验局成首个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单位

  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联合下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规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聘任制以合同形式聘任,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此前,深圳、上海、江苏、河南、四川、河北、福建等地均加入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队伍,江西省纤维检验局成为我省首个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单位。“这个试点的岗位专业性很强,一般人胜任不了。”何处长介绍,实行聘任制的公务员岗位必须符合专业性强,急需该类人才,并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等要求。

  记者了解到,我省关于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也将在南昌、九江两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