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录公务员须接受廉政教育 占培训课时1/3
10.10.2014 17:06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新录用的公务员,就要接受廉政教育。9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中加强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担起职责,将廉政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计划,从源头上把好干部廉政教育关。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新录用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初任培训以及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中,廉政教育培训课时一般应占初任培训课时的三分之一。培训内容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强调互动参与,注重学员体验。培训完成后,对参训对象作出学习培训鉴定,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转正定级、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和条件。(记者 杨文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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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4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