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锋:“公务接待新规”还需听其言观其行

10.12.2013  11:31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12月9日《新京报》)

  临近年底,也是各种公务接待的活跃期,以往甚至有突击消费的荒唐闹剧。至十八大以来的劲吹新风,着实是把公务接待这里面的混沌扬清了一番。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也给某些心存侥幸的官员再次树立了高压线。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这是我们这段时间听到最多的风气词汇。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地方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毕竟这样的顶层设计带有不容置疑的权威,上面带头率先垂范,下面也定然是紧随其后。然而就公务接待这个领域来说,虽然力度堪称犁庭扫穴,但是远远未到收官阶段。

  前段时间落马官员又给我们上演这样的浮世绘:前南京市长季建业长期在酒店豪华套房办公、原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也上演着矿泉水瓶装五粮液的小聪明、原江西人大副主任陈安众只喝五千元以上的洋酒……这些都是最近贪官爆出来的轶闻,而那些没浮出水面的,我们也就不得而知。

  这些官员并非不知道公务接待的条条框框,但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说压根就没把公务接待放在眼里。除了中央和省的检查组空降之外,平时市一级的作风办还能拿自己咋样?级别低的监督级别高的,远的监督近的,想想看也觉得不可行。所以说公务接待并非条例少,而是执行起来实在是有点尴尬。

  《规定》中有这么一条“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然而我们要问为何还要留出中低档酒的空间出来?公务接待并非游玩性质,而是有行政议事的安排,如果这个时候桌面上还有酒瓶子,这办事的效率多少要带点晕乎乎吧?

  也许这一条是延续“中国国情”吧,历来就有无酒不成宴之说。公帑之用来负责公务接待的饭菜这无可厚非,但绝没有义务负责“来两瓶”吧,万一喝高了大喊一声“走一个”,岂不闹笑话?看看广州明星政协委员曾志伟感叹开会吃不饱,就应该知道所言并非矫情。

  不管怎样,《规定》的出台,将把年底到春节这段时间的公务接待口子扎的紧紧的,是一个值得百姓叫好的政策。有感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盛行,所以我们还是报以“听其言观其行”的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