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伪造劳动合同拒绝赔偿工资被罚20万

16.04.2015  11:15

新京报讯 因在劳动争议案中伪造劳动合同,以拒绝支付员工申请的双倍工资赔偿。二中院认定该公司伪造案件重要证据,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对该公司开出20万罚单。

在某文化公司与李某的劳动争议案中,李某要求公司支付此前未付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相关经济补偿。在此案一审时,文化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劳动合同原件,最后一页有李某签名。对此,李某认为合同不真实,但未能委托出具相关司法鉴定。

一审败诉后,李某上诉至二中院,并申请对该合同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表明:该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第七页与前六页不是同一台打印机连续打印形成,第七页系喷墨打印形成,前六页系激光打印形成;该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存在换页情况。

据此,二中院认定该文化公司伪造案件重要证据,严重妨碍了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且情节非常恶劣,为了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该公司作出了20万元罚款的决定。

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当事文化公司支付李某相关工资及赔偿金共4.7万元。目前,这20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据介绍,这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出的最高一起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