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司内鬼“蚂蚁搬家” 3个月盗窃85次获刑

06.06.2014  13:09

男子利用单位监管漏洞,在3个月内连续盗窃公司财物85次,造成公司财物损失3万余元。经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3年6月11日,在南昌市某包装公司工作的章某,见公司门岗并不查问进出行人及车辆,于是趁下班的时候将公司一包“聚丙烯”材料藏在摩托车后备厢带出贱卖,获得70元。之后,章某采用同样手法继续作案。2013年9月30日,章某被当场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连续作案85次的犯罪事实,赔偿公司3万元。

来源: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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