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咨委不存在“人员把关”问题
13日,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简称城建公咨委)的新闻发言人、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在媒体专访中谈到:目前公咨委制度有“四不明确”——定位不明确,经费不明确,管理方式不明确,对人员把关不明确。
应该说,城建公咨委才成立不到一年,其对广州大桥拓宽工程所进行的咨询监督是有效的,至少是在同意拓宽的情况下,把广州大道快速化的项目大大往前推进了一步。正如曹志伟委员说的:有无公咨委参与该项目差别巨大。
城建公咨委是广州目前众多公咨委中,唯一有章程和新闻发言人的公咨委。这是全体成员一致决定的。可以说,建章建制是公咨委运作的基石。城建公咨委的委员来源是规范的:它有4位人大代表、4位政协委员,由人大和政协推荐;它有7位专家,由同意担任的专家里摇珠产生;有10位市民代表,由报名的市民中摇珠产生。应该讲,人员的产生程序清晰,“把关”是明确的!各方的委员都是依照章程产生的,都是平等的。曹志伟委员就是政协推荐的,他也坦言:若不是政协推荐,并不情愿去城建公咨委任职。
这里要明确的是,公咨委应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因为我们国家许多重大事项,关系到各个阶层、各个方面,需要在政协进行协商、在人大进行表决。在公咨委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可以代表公众意见的。至于其他委员,是摇珠产生的,要的就是它的随机性,只要符合报名条件,根本就不存在“人员把关”的问题。
城建公咨委的章程明确了“一个项目一议”的原则,同时也明确了提交公咨委审议项目的原则,包括有5名委员提出审议的原则。这里,主要是怎么在实践里落实和完善。例如有委员提出要对深隧工程、新大学城、南浦大桥等进行审议,但如何征集委员附议、公咨委如何依照章程确定纳入审议,还欠实践完善。
公咨委的经费不是不明确。当初是明确了由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经费支持的!但政府采购需要一个什么程序才能将经费落实,则至今还是个糊涂账。没有经费支持,就必须看菜吃饭,量力而行,并非所有社会关心的城建项目都要拿到公咨委来审议。
在管理上,城建公咨委的秘书处是设在市建委前期处的,具体的项目准备、资料准备、会议准备也都是由建委前期处的人员去做的。关键是公咨委如何要求他们做好服务,而不是他们要求公咨委怎么做。这里,相互信任、互相支持是最重要的!
这两年,广州成立的各种公咨委是政府工作的一个新事物,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奇怪,关键是它有没有生命力,也就是它是否真正体现了民意!我作为城建公咨委的副主任,对于城建公咨委一年来的工作是肯定的。但我们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去完善,不断推进建章建制,使城建公咨委的工作更有序有效。
(作者是省政府参事、广州市城建公咨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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