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庐山区公安分局召开刑事案件管辖分工座谈会

25.02.2016  18:24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刑事案件侦查破案能力,加强刑侦部门与派出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协作配合,2月23日下午,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分局组织召开刑事案件管辖分工座谈会。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宏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局长淦滨,党委委员、法制科长胡克付,刑侦大队、法制科、水警大队负责同志,各派出所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所长参加了座谈。

会议集体审议了《分局关于刑事案件接处警、受案、立案、侦查工作的操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就刑事案件的管辖以及刑事案件移交要求,与会人员展开了广泛深入地讨论,深刻剖析问题,积极阐述建议,起到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效果。

会上,胡宏毅同志指出,明确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是分局刑侦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召开此次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发挥集体智慧,凝练形成了一套最有益于促进刑侦工作的操作规定。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看待刑事案件管辖分工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最为科学、合理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提升分局刑侦部门的大要案、系列案的攻坚能力,进一步提升各派出所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小案件”的侦办能力,进一步强化刑侦部门与派出所之间的协作交流。二要加强沟通联系。此次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调整改革,是分局优化内部警力资源使用地一次积极探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所队要始终保持密切关系,不断加强沟通联系。三要形成良好格局。任何政策规定地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并完善刑侦部门和派出所之间的联系机制,形成相互促进、凝聚合力的工作关系,形成“两轮驱动、两翼齐飞”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我局刑事案件的打击侦破能力。

会议还针对刑事案件受立案问题、刑侦月报表统计和案件串并协查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