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电视电话会议

13.10.2014  16:27

  10月10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贯彻《中共江西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好全省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部署。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章凯旋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纪委书记李煌通报了《中共江西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出台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内容等有关情况。     郑为文指出,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大举措,清醒认识并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郑为文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纪委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增强对“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做落实“两个责任”的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把“两个责任”履行好、落实好;要切实抓住公安系统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通过明确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纪委各自职责,加强警营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公安“大监督”格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扎扎实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持廉洁自律、以身带头,以自己的清正廉洁,带动公安队伍清正廉洁。     郑为文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落实省厅《实施办法》为新的起点,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负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撂荒”,着力建设江西公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省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罗永银,厅领导余升淮、叶国兵、梁小康、涂远征、王跃辉、陈愿涛、史克冰,副巡视员陈晓平、徐立华出席会议。厅直各单位及警察学院、现役部队班子成员共计144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