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厅机关领导干部会议

31.10.2014  20:38

 

10月31日,省公安厅召开厅机关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对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章凯旋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强卫对全省提出的贯彻落实要求;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纪委书记李煌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通报了省委6个巡视组对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跃辉传达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列席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十八大代表、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政委陈勇琦应邀到会介绍全会盛况。会议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罗永银主持。

郑为文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治队伍建设、党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召开的,与四中全会精神是一脉相承的。会上,王岐山同志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新部署,表明了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向社会传递了我们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烈信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是公安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大背景下召开的,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集中检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组织宣传与教育培训等有效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活动热潮,切实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上来。

郑为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围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履职,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必须深入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做到廉洁履职。廉洁履职,就是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纪警规、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严查违法违纪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必须坚持以爱民模范为榜样,切实做到为民履职。为民履职,就是要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郑为文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过硬队伍建设,努力为推动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厅党委成员余升淮、叶国兵、梁小康、陈愿涛、方府春、史克冰和副巡视员陈晓平、徐立华出席会议。厅直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边防总队、消防总队、警卫局、警察学院班子成员,南昌铁路公安局、民航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