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第三季度厅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扩大)会

30.09.2016  18:05

     

    9月29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第三季度厅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扩大)会,对近期出台的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安排集中学习。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主持活动并讲话。
    学习活动中,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嘉金,厅法制总队胡银国、余春毛,厅交通管理局洪平,厅禁毒总队杨金平等5位同志分别就《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和《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等5部法律法规、条令意见作了解读。
    郑为文和大家一起认真听取了讲座,并就如何围绕执法规范化核心、打破传统壁垒思维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等作出阐述,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注重学习融会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成为各自警种部门的行家里手。郑为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所有执法活动当中。广大公安民警要严格落实执法规定要求,时刻绷紧依法依规办事这根弦,把“一长四必”“四个一律”“六个要”“两个无论”等执法规定和要求牢记在心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全程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规范现场执法活动,不断改进执法方法。尤其要注重执法细节,特别是在案件取证定性过程中要做到精细化,决不能漏掉任何环节。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争取做到“快刀斩乱麻”,集中优势警力、快速果断处置,避免发生推诿拉扯、引发围观。公安机关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预判最终的执法效果,考虑是否会引起涉警舆情热点,既要把案件办实办好,又要符合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裁判规则,努力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厅党委副书记王国强,厅党委成员李煌、叶国兵、王跃辉、陈光明、张冬庆、龚惠民参加学习。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