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披露食品安全犯罪案 毒豆芽等

20.06.2014  10:44

    6月1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6月15日,全省共破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1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3人,刑事拘留158人,批准逮捕45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其中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5起,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4起。

    1.瑞昌:5人制售注水猪婆肉 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2013年12月,瑞昌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于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查明于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自2012年4月以来,将注水的猪婆肉(母猪肉)销售到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我省多个市、县(区)。从中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目前,所有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起诉。

    2.新余:侦破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涉案总金额100余万元

    2013年9月16日,新余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专案组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抓捕行动4次,在湖南、陕西、浙江等5个省区市调查取证,行程达10余万公里,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总金额100余万元。 当场缴获病死猪肉1000余公斤和大批加工病死猪肉工具。

    3.南昌:捣毁非法屠宰黑窝点 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2013年8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成功捣毁一个藏匿于青山湖区佛塔镇的非法屠宰生猪地下黑窝点,抓获钱某、高某及10余名涉嫌非法屠宰销售生猪人员。当场查获已经非法屠宰的猪肉1000余公斤,待宰生猪20余头,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4.婺源:侦破用“无根水”生产有毒有害豆芽案

    2013年8月7日,婺源县公安局成功侦破汪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汪某(女)利用婺源县紫阳镇小商品市场对面的一出租房,在明知国家规定制作豆芽时不能使用调剂“无根水”催发豆芽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这些原料催发豆芽,并在市场上销售,非法获取暴利。(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邹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