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提出四个牢记五个必须 强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郑为文出席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会议并讲话

21.04.2015  22:01

 

 

4月2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会议,对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江西建设、建设法治公安、深化执法规范化进行研究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公安民警和各级公安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牢记”、“五个必须”的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

郑为文指出,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目标,以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积极融入法治中国、法治江西建设大局,着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办案公开,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了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为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

郑为文强调,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当前我省公安执法工作还存在法治意识不到位、执法能力不够强、依法履职不过硬等突出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法治江西重点任务,抓住影响制约公安执法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公安工作的水平。

针对全省公安民警,郑为文提出了“四个牢记”:一是牢记法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决做到“两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不作为、决不允许乱作为;二是牢记规范。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项执法制度、执法规范、执法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牢记公正。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自觉把公正作为处理每一个案件的最高境界和基本要求;四是牢记责任。谁办案、谁负责,谁制造信访问题、谁承担责任,时刻绷紧责任意识这根弦,以对工作、对人民、对自己极端负责的态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针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郑为文提出了“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深入法治教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必须推进办案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四是必须提高民警素质,做到熟能生巧;五是必须坚持责任追究,保持高压态势。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煌主持会议并就建设法治公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增强改革意识,强化战略思维,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在素质强警上实现新提高;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标准,在制度建设上实现新进展;规范执法权力,强化执法监督,在执法管理上实现新成效;围绕既定目标,统筹谋划落实,在推进力度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法制工作领导,注重法制队伍建设,为法制民警履行好职责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

会上,省公安厅为2014年度命名为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颁发了牌匾;赣州、新余、吉安公安局,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上饶县公安局、九江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等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各设区市公安局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法制支队长及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