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杜绝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 执法办案实行责任终身制

05.11.2013  03:51

人民网南昌11月4日电 (肖成)近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江西省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打牢民警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加强法制培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做强执法监督、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了36条意见,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最大限度杜绝公安机关和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

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涉法事项合法性评估机制。严格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制度,把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和接受法制部门监督作为必经程序,不断提高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预防和控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杜绝公安机关和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

意见》还要求,要积极推动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证据规格;全面完善《刑事诉讼法》配套程序规定;针对110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现场勘验检查等重点环节制定相关执法规范,为执法活动提供具体标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着力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建立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 推动执法监督平台应用

意见》提出,江西省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法律要求和执法环境变化及时完善全省执法评查办法,不断拓宽公安巡视工作范围,完善坚持执法评查、执法巡视、个人监督制度,对日常执法中多发、常发执法问题制定年度专项整治计划,力争每年解决一至两个突出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订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建立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所办案件只要发生过错,不论何时发现都要依法追究原办案人员的刑事、行政、经济责任。并强力推动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将接报警信息、现场执法及现场办事办证信息、办案场所视频信息、执法办案流转信息整合并关联应用,完善办案期限、办事办证期限即将届满提示功能,完善受立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办案数据异常变动监测功能,实现对执法问题的预警。

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方式粗暴等问题

在规范民警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的基础上,《意见》明确,要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执法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的问题,最大限度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避免因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矛盾。

此外,积极推行执法告知制度,不断拓宽执法公开渠道,通过信息屏终端或者电话、互联网查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进度、执法结果等,最大限度满足其知情权和监督权。

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意见》指出,要改进公安行政复议方式和公安信访处理方式。继续健全法制和信访部门的联络机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调解、质证等方式,增强办案过程的透明度和说理性,坚决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违法行为,实现案结事了。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