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公开 江西今年高考加分公示要“过三关”

28.05.2015  12:2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叶新阔 报道:5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江西省将对今年高考加分考生进行逐级审核,在学校、媒体和教育网站进行层层公示。

  根据要求,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县(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学将经公示名单交县(区)招考办统一上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政策优惠。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县(区)招考办所报优惠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将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随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所报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

  据悉,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并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已被录取或入学的,如有举报并查实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