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公开选定“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

11.05.2015  18:40

    近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方案〉的通知》精神,瑞昌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公开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贫困村选定工作。

    一是公开贫困村选定标准。该市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酝酿确定贫困村选定标准以及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科学议定分配19个贫困村数量指标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各乡镇研究制定具体选定工作方案,并督促各乡镇在各地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全面公示公开,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是公示贫困村候选名单。各乡镇政府根据公示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具体的“十三五”贫困村选定标准,并依据贫困村选定标准拟定候选村名单后,该市贫困村选定领导小组跟踪督促各乡镇在各地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进行全面公示公开,严防“人情村”、“关系村”和“锦上添花村”现象发生,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公开进行贫困村票决选定。该市《方案》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乡镇在职领导、各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和部分村民小组代表召开贫困村选定票决会议,对候选村进行票决选定,同时,该市选定领导小组派员对各地贫困村票决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监督,确保“十三五”贫困村选定的程序到位、过程公开、群众认可、社会稳定。

    四是公示全市贫困村选定情况。对各乡镇上报的“十三五”规划贫困村选定结果,该市领导小组将进行认真审议审查,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在瑞昌市政府网站、瑞昌报和瑞昌电视台面向全市公示公开,同时公开投诉和举报的联系人和监督电话,确保把贫困程度较深、最需要得到扶持的行政村选定为“十三五”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