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的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和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决定从我院2016届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院,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系统;
(四)留校生报到上岗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予录用;
(五)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1.获国家、市级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2.中共党员;3.学生会、社团主要负责人、主要班级干部。
四、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职责
序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 | 招聘名额 | 专业 |
1 | 招就办 | 干事 | 1 | 医、药类专业 |
2 | 教务办 | 干事 | 1 | 医、药类专业 |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的办法。发送电子简历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姓名+应聘部门+专业+应聘岗位),纸质简历交至30栋4楼人事管理办公室占珊兰老师。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办根据有关职位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公布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名单。
(三)笔试、面试 由人事办组织笔试,笔试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和人事办、监审办、教务办、招就办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结果公示 结果通过校园内网公示5天。
(五)实习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人事办负责安排至相关部门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六)试用及转正 试用期满且鉴定合格的,人事办负责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30栋4楼人事管理办公室0791-83766096 13767110261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16点之前
人事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