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8月底20所小区幼儿园改姓“公”

22.06.2016  16:13
原标题:8月底20所小区幼儿园改姓“

6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到今年8月底,南昌市各县区将有79所按规划要求配建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南昌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提质限价管理,其中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每月最高不超过800元(含)、县城区保教费每月不超过550元(含)。

●共有79所非普惠性幼儿园要改“

2013年9月,南昌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凡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原则上办园规模为6个班(含)以上的,建成后按属地原则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管理,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应对国家“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南昌将回收一批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促成一批高收费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

经过摸底调查,目前南昌市共有28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中未使用的幼儿园85所,已使用的197所幼儿园中,有79所非普惠性幼儿园。到今年8月底,将有20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举办公办幼儿园、11所回收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8所限期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园保育费每月不超800元

南昌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提质限价管理,其中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不超过800元(含)、县城区保教费每月不超过550元(含),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最高限价的,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按类收费,已获评省、市示范幼儿园的,保教费在相应类别的基础上分别上浮20%、10%。

●对改“姓“幼儿园提供资金奖补等措施

各县区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资金奖补、减免水电费、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赠送玩教具等措施引导高收费幼儿园转办为普惠性幼儿园。

对已列入回收和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发单位不予配合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办理该开发单位的相关业务,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将开发单位列入建筑开发不诚信单位黑名单,限制其进行土地竞买或禁止进入区域内建筑市场。幼儿园承办人不予配合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幼儿园办证、年检时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