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为名公款旅游 南昌数名企业干部受处分

04.07.2014  12:01

   7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近日,东湖区纪委和南昌县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数名企业干部公款旅游

  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彭家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蒋建萍,胜利工贸服务中心经理付敏,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墩子塘工贸服务中心经理邓志强,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及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6人,于2013年9月25日至10月2日期间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赴台湾公款旅游。

  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组织者蒋建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付敏、王君、邓志强、李佐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主管单位予以免职;熊贵芳属非党员,责成其主管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陶戈铭、万小梅,原公园工贸服务中心书记黄勤,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及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6人,于2012年10月1日至10月11日期间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公款旅游。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组织者陶戈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黄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小梅属非党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免职处理。

  同时,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经理江波,对本单位发生的两起公款出境旅游案件采取默许态度,不制止、不查处,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卫生院违规用公款会餐

  今年1月16日中午,南昌县渡头卫生院违规用公款在本院食堂组织单位职工年终会餐,并邀请幽兰镇田坪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渡头村主任李某、渡头中学教师罗某等3名职工家属参加,餐费合计1200元。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渡头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万启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富山卫生院院长职务。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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