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公租房可以“同城待遇”,教育医疗呢

21.11.2013  11:31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8日发布消息称,济南市首次公租房分配摇号将于11月22日上午举行。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数据显示,所有取得摇号资格的申请者中,外来务工人员约占36%,这是我省公租房申请首次实现“同城待遇”。(11月19日人民网)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埋在这春天里。”每当这首撕心裂肺的旋律响起时,我们就会想起那两个光着膀子在出租屋里高歌的打工仔,想起亿万农民工对未来的彷徨和渴望。

  这就是农民工。他们大多拿着低廉工资,住在工棚和简易房,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他们有“寒门难出贵子”的喟叹,有“城乡两无依”的惆怅,有“埋在春天里”的无奈。虽然在城市里工作生活,但难以融入城市,难有一席之地,特别是住不起房、子女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仍是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农民工的真实写照。

  济南这次首次公租房分配摇号,让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现“同城待遇”。可以说,这是送给寒冬里外来务工人员的最好礼物,这个冬季,一部分为房而愁的农民工眉头终于可以舒展。

  “按此前的政策,外来单身职工与本市户籍单身职工的分配标准是有区别的。”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贾萌说,此次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现了“同城待遇”。这也就是说,全国各地的公租房可以“同城待遇”。

  既然公租房可以“同城待遇”,教育、医疗以及其他方面呢?其实,教育、医疗同样不缺“同城待遇”的先行者,早在2000年,合肥市把29中划为农民工子女学校,开全省先河。2005年,又在市区设立第一批共32所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定点学校。从2006年开始,合肥市对在市区报考普通高中并录取的市辖三县户口农民工随迁子女考生,享受市区户口考生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树立在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一道道隐形“屏障”可以逐渐被消除的,“同城待遇”可以向工资、养老、看病、工伤、子女入学等方方面面延伸。目前,差的就是大面积推行,缺的就是一个看一个、一个学一个。

  从给农民工子女一张安稳书桌,到健全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障;从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到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从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到创造条件打开上升通道……“同城待遇”充分彰显。

  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在关系亿万外来务工人员幸福的“同城待遇”面前,各级政府是不是也应该拿出“舍我其谁”的勇气、“奋力一搏”的劲头、“无路可退”的决心,一往无前,披荆斩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