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跨省可以互认
2015年1月1日起,武汉、南昌、长沙、合肥四城公积金将可异地使用。中部四省会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互认,这一新政策对我们有何利好?
搭建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公积金互认,举个例子,如果你户籍在南昌,在武汉、长沙或合肥就业,在当地缴存了6个月的公积金,那么,你既可以用这些公积金到就业地买房,也可以回南昌用公积金买房。
那么,有多少人是在非户籍地就业,又在就业地缴存了公积金呢?这是当前这四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认遇到最大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共建信息平台,搭建一个高速运转数据库,改变以前公积金管理封闭型为开放型,数据共享便于四地查询核实职工缴存公积金具体数额和购房情况。目前,数据库中心建在武汉,南昌也正在做必备的基础性工作。
“南昌市预计到明年3月正式实施,因为还要经过有关决策机构来制定操作细节和风险防范程序等,还要和这三个城市共建信息平台,需要一段时间。”12月23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公积金双向互认,最多只能买两套房
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又想回户籍地南昌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记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算第二套房。合并计算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请异地贷款。
简而言之,异地互认目前只针对一种情况:就业地缴存,户籍地买房,第三套房不在其列。同时,缴存地和贷款地合起来认定,“认房又认贷”。“如果职工在非工作地、非户籍地购房,显然投资的目的更明显。我们的目的是抑制投资性购房。”南昌公积金中心解释。
“公积金异地使用,只限定于回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南昌公积金中心解释。比如一名在武汉工作的南昌人,他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回南昌购房,而不能在合肥或长沙使用。
先行先试,推动公积金缴存
据了解,该政策的施行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困难问题。异地公积金贷款时长与本地公积金贷款时长一致,需要15个工作日,唯一的区别就是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贷款人在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相关证明,并签订协议后才能买房。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12月18日,《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出台,明确了四省会城市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在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四座城市为何能在全国先行先试?南昌公积金中心解释,此次实现互认的四城在公积金规模、房价等方面差距不大,易于实施。
江西日报记者 刘芝毅